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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郑州航院科研团队建设计划项目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院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校科字[2023]3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获准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度考核

1. 考核对象见附件1。

2. 按照计划申请书的目标任务,填写“2023年度郑州航院科研团队建设计划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打印5份,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报送综合楼422,同时提交电子版。

3. 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学校将继续资助;考核不合格,学校将终止科研团队建设,停止拨付后续的资助经费,并收回结余经费,限制团队负责人和所有团队成员3个年度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二、提交材料

1. 2024年5月10日上午10点前,各学院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自科院部发送至zkxm@zua.edu.cn。

2. 联系人:胡天彤 郝欣

   联系电话:61912515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