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平台:
根据《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23]5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立项的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进行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23年立项的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2.考核对象填报《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及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3.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学校将继续资助;考核不合格,学校将终止项目继续研究,停止拨付后续的资助经费,并收回结余经费。
二、提交材料
请两个重点实验室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技处419,电子版发送至jgb@zua.edu.cn邮箱。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61912518
科技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