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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科研平台:

根据《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23]5号)文件要求,现2023年立项的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进行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23年立项的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2.考核对象填报《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及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3.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学校将继续资助;考核不合格,学校将终止项目继续研究,停止拨付后续的资助经费,并收回结余经费

二、提交材料

 请两个重点实验室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技处419,电子版发送至jgb@zua.edu.cn邮箱。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61912518

科技处

2024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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