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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航空科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0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依据《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及《航空科学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申请者应按照《2024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资助范围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已通过基金办注册审核;

2.项目申请者是指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主持)人,项目申请者应在项目全周期内在职;

3.我校不能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4.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不接受在研航空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

5.重点实验室所在依托单位申请人不得申请本单位实验室项目。

二、申请单位和限项规定

1.2024年度航空科学基金各类指南公开发布,面向对象为已通过基金办注册审核的高校和科研机构;

2.项目申请单位无申报数量限制。

三、受理方式和时间

项目申请书包括正式版和简版各一份(见附件),其中正式版使用航空科学基金软件申报,简版申请书(Word版)另外单独提交。请各学院2024年7月17日前在申报软件里提交申请书正式版电子版并导出数据包(zip文件)、简版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材料审核表(附件2)交到科技处。每个申请项目需收取评审费800元,由学校统一汇至中国航空研究院。

各学院在上报前必须组织保密审查,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涉及内部敏感信息,密级为公开。各申请人需要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合规、有效,经查实存在伪造、编造、隐瞒和抄袭等虚假行为的申请人,在5年内禁止申报航空科学基金项目。

联系人:丁雷     联系电话:0371619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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