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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全校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关于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择优开展滚动支持的工作方案》(豫科〔2024〕118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项目类别

(一)申报学科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

(二)申报项目类别

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卓青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杰青滚动支持项目、优青滚动支持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应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卓青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提交至非依托单位如高校附属医院等,将不予受理)。

4.审核推荐。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本校推荐指标待科技厅确定后发布。

2.对依托企业类在豫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可不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直接申报无财政资金支持的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依托单位为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的申请人仅可申报无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无财政资金支持的指导性计划项目,无需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额度。

3.资助额度在50万元(含)以下的省基金项目继续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请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4.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了适当扩大面上、青年项目资助数量,省基金继续设立部分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鼓励依托单位出资予以资助,共同助推我省更多科研人员蓄力争取国家基金项目。同意出资资助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依托单位,请填写《关于同意出资资助省基金指导性计划项目的函》(允许同一依托单位下不同法人主体分别出函)并盖章后统一报送。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产生程序,与其他面上、青年项目相同。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

各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应包含以下材料:

1.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盖章签字)。

2.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用于校内推荐评审(项目负责人须打印系统内生成的正式版)提交至所在单位。

学校推荐评审后,科技处向拟推荐项目申请人提供国家基金全文反馈意见盖章扫描版,用于上传系统附件。

11月3日前,拟推荐项目申请人在系统内修改提交申请材料。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学校提交科技厅前申请人可以自行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及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912515

联系人:胡天彤 郝 欣

项目申请指南及重点项目主要研究方向见附件。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