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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开展教育部2025年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5号)要求,现将候选项目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我省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所在高校组织遴选推荐,报省教育厅统一向教育部提名。请各单位对拟推荐成果严格把关,重视质量,控制数量。拟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方式推荐的项目,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我省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各高校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发放给候选项目。学校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重置,请联系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高校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可于2025年3月17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书面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材料随同推荐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科技信息化处。

四、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推荐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12: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推荐材料,由各高校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

各高校须以正式公函报送推荐材料,纸质材料签名盖章要求和流程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附件2)有关要求执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

纸质材料包括:各高校推荐公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帅  任慧敏

联系电话:0371-619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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