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是负责学校科研规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科研信息等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

2、制订科研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

3、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含军工科研项目管理);

4、科研成果管理;

5、学术交流管理;

6、科研经费管理;

7、科研考核;

8、科研培训;

9、科研机构管理;

10、校学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

11、学会和协会工作的日常管理;

12、科研信息和科研档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