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投稿、发表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9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校师生员工发表高质量论文,加强我学术诚信建设,端正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行为,强化我校论文发表管理,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对于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凡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为论文署名单位投稿的学术论文,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学术监督管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请所有论文投稿人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投稿前按照学校及各院部科技论文自查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

三、所有论文不得投稿预警期刊。

四、论文投稿签名确认流程及相关要求如下:

1.作者署名应按照论文研究工作中的实际贡献进行排序,所有署名作者必须签署作者投稿及论文发表承诺书(附件),要求所有作者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2.论文通讯作者投稿时须使用学校邮箱,切勿一稿多投,不得采用私人邮箱或通信方式进行投稿。

3.所有作者应严格遵守基本的科研伦理规范。论文内容须确保其真实性,坚决杜绝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的行为。同时,不得编造研究过程、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资料、文件、注释、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对于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法、数据等,无论是否已经发表,都应明确标注来源。

4.发表论文涉及所有实验数据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3年,以备学术检查。

5.论文发表后需及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登记时,须填写附件,并由论文作者所在院部审核,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论文作者将附件电子版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并将纸质版提交至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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