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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动高校参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科技〔2022〕7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要求,学校各有关学院应充分发挥人才和学科专业优势,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任务指标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分配的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任务,我校作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共建平台任务为25个。各学院分配建设指标按照以下分类设置:

1.航空产业技术学科群支撑学院:航空发动机学院、航空宇航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土木建筑学院,每个学院共建平台任务为3个。

2.航空经济与管理学科群支撑学院: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经济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每个学院共建平台任务为2个。

3.其他已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每个学院共建平台任务为1个;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鼓励开展共建平台工作。

(二)建设内容

各学院立足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梳理平台资源,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方式,主动与企业进行深入对接,共建研发中心。

1.建设方式

(1)各学院应以规模以上企业中与航空产业相关的企业为主要预期合作目标,与企业进行对接并明确合作意向。

(2)多个学院针对同一家航空类企业有合作意向的,学校组织带队前往对接共建事宜。其他情况由各学院一对一推进共建事宜。

(3)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形式包括:1)以我校为主体并依托现有科研平台设立;2)以我校为主体新设立联合研发中心;3)以企业为主体设立联合研发中心等。

2.建设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进度计划、形成任务清单,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

3.建设成效

共建研发中心应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有科研队伍、有成果产出、有良性运行。本年度建设成效目标为:

(1)本年度内有横向委托项目落地。

(2)以我校为主体的共建研发中心,鼓励企业有固定资产投入。

二、时间进度

4月30日前,各学院报送合作意向。

5月20日前,完成新建研发中心签约挂牌。

6月至12月,持续推进联合研发中心建设运行,在年底对建设成效进行总结。

三、支持保障

学校在2022年底将择优认定校级示范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在高层次平台项目推选、场地与经费等方面给与倾斜支持。

四、工作联系

请各相关学院分别于4月30日、5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填报《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到科技处丁雷OA工作便签。

联系人:丁雷,联系电话:0371-61912518。

                                                                                                 科技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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