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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7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安排部署,进一步夯实大数据创新发展体系,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豫工信办数据〔2022〕10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包括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定位于科学与工程理论研究,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定位于创新服务与支撑保障,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定位于多层次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参照《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1),认真编写申报书(见附件2—5),与2022年6月13日17:00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综合楼42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丁雷OA。

联 系 人:丁雷

联系电话:0371-619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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