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重点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推进校内重点专项申报团队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重点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专项管理办法》校科字〔2021〕11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获准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为2021年获准立项资助的9项校内重点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项目。
二、按照计划申请书的目标任务,填写“校内重点重大项目成果培育专项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表”,纸质材料打印二份,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另外,相关业绩实证材料打印一份,业绩取得时间为2021.7.1-2022.6.15,只提交纸质版。
三、科技处和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定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考核不合格,将停发后续的资助经费,并收回节余经费。
四、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下班前。纸质材料送交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422室,电子版发送至wyn@zua.edu.cn,联系人:王亚楠,联系电话:0371-6191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