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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获准立项资助的校内重点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专项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为实现重点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推进校内重点专项申报团队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重点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专项管理办法》校科字〔202111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获准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为2021年获准立项资助的9项校内重点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项目。

、按照计划申请书的目标任务,填写“校内重点重大项目成果培育专项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表”,纸质材料打印二份,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另外,相关业绩实证材料打印一份,业绩取得时间为2021.7.1-2022.6.15,只提交纸质版。

、科技处和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定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考核不合格,将停发后续的资助经费,并收回节余经费。

、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621日下班前。纸质材料送交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422室,电子版发送至wyn@zua.edu.cn,联系人:王亚楠,联系电话:0371-6191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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