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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3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为保证我校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110-25日):

建议各院部采用项目负责人ppt汇报,申报团队集体讨论、修改;院部集中封闭修改;邀请校内外专家精准辅导(校外专家可采用线上辅导)等多种国基论证方式督促项目申请人修订和完善申报书。

2月3日前,各院部完成论证工作,各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终稿撰写。2月6日,各院部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完成情况报送至科技处,并督促项目申请人继续修改、完善申请书。

第二阶段(26-228日):

2月6日-12日,申请人根据论证意见修改申请书。

2月13日各院部将修改后的申请书终稿(一式一份)提交至科技处。

第三阶段(31-10日)

3月1日-5日,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请书,修改完成后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内进行提交。

3月6日-10日,各院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核,科技处到各院部进行现场指导服务。

第四阶段(311-20日):

3月11日-15日,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核。

3月16日-17日,科技处办理项目申报相关手续。

3月18日完成学校所有申请书提交。

其他注意事项:

1、2023年项目指南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页发布(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各单位及申请人须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核对申请项目是否符合指南规定。

2、科技处从即日起将通过“郑州航院自科项目QQ群”开展2023国家自科项目申报线上答疑服务,各院部教师如有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经费预算等相关问题均可在群内留言,科技处将尽快进行回复。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胡天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