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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科研平台:

为提升学校科研平台的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引领作用,凝聚优秀学术力量,根据《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23]5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立项工作。

一、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的平台

本次组织申报开放基金项目的平台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的平台,即我校两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通用航空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通用航空技术重点实验室的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由电子信息学院牵头组织。

二、申报指南及申报对象

申报指南已经科技处审核并在平台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主要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央企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以及与我校有密切合作的单位(已有合作项目或委托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资助)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校外科技工作者;没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技工作者需要两位同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其中在读博士生需其博士生导师同意并推荐。

为加强开放合作,项目组成员应包含一名以上相应科研平台的我校教师。

三、资助力度与执行期限

2025年度开放基金的资助数量和金额以平台公布为准。开放基金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执行时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项目按照预算制进行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年度支出应达到100%。

开放基金的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60%。立项1年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否则停止拨付,并收回结余经费。

开放基金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注明由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资助。其他具体要求见《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四、有关要求

1.请有关科研平台根据建设目标和任务,认真拟定申报指南,组织好申报工作。

2.各科研平台负责对开放基金项目进行指导和进度检查,促使按期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获得良好的研究成果。如出现组织管理缺位、逾期不结题、结题验收不通过情况,将视情况暂停该平台的开放基金组织资格。

3.开放基金经费不外拨至外单位,在郑州航院完成经费报销使用。

五、申报工作进度安排

1.4月30日前,在平台网站发布开放基金立项申请通知。详见如下链接:

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https://amat.zua.edu.cn/info/1204/1161.htm

河南省通用航空技术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https://dzxxxy.zua.edu.cn/info/1078/4288.htm

2.5月15日前,各相关平台完成项目申请材料受理和初审。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式三份报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项目评审并下达立项通知。

3.下达立项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并报送科技处。

4.请两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牵头学院按以上时间节点汇总报送材料,电子档发送到jgb@zua.edu.cn邮箱,联系人:丁雷,电话:0371-61912518。

                                                                                                  科技处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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