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低空飞行器管理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11月27日 至2025年12月02日,每天9:00至11:30,15:00至17:30(北京时间)内前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无人机研究院105办公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前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无人机研究院105办公室递交询价文件,详见询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科技处2025FW002
2.项目名称:低空飞行器管理系统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7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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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飞行器管理系统 |
170000 |
170000 |
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低空飞行器管理系统显示大屏幕1套,具体需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监视大屏幕1套,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日内交付验收。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供货要求、售后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5质保期: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软件免费升级,故障维修。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3供应商须提供自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1.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6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书面声明;
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信誉要求:
2.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询价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采购网”查询】,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 至2025年12月02日,每天9:00至11:3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无人机研究院105办公室。
3.方式:现场领取,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单位负责人)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无人机研究院105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无人机研究院105办公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技处》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技处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7603856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