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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郑州航院重点重大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5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重点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专项管理办法》(校科字〔2021〕11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2024年度郑州航院重点重大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专项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郑州航院重点重大项目成果培育与转化专项结题验收申请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业绩取得时间应自立项之日起,截至2026年5月30日。

二、结题验收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核心业绩应对照当年揭榜挂帅任务目标任务进行填写。核心业绩一旦用于此项目结项,将不得用于其他校内项目结项。

2.科研业绩填报格式应当规范,应如实体现作者排名、发表(立项)日期,论文(项目、奖)级别等信息。

三、其他事项

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核心业绩的实证材料随结题验收申请书装订,其他业绩的实证材料只提交电子版。所有材料于2026年5月22日前送交至科技处422室。

联系人:王亚楠

联系电话:0371-61912519


科技处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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