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暂行规定》(局综技〔2010〕131号),省融办拟遴选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国防科学技术成果,推荐报送至国家国防科工局进行成果登记,为参加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奖有关奖项评审创设条件。
一、登记范围
(一)在武器装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试验、保障条件建设及相关工作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二)在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的型号工程及技术、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取得的因保密不能公开的科技成果;
(三)在国防基础性技术研究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二、基本条件
(一)凡通过了有效的技术评价的国防科技成果,均可进行登记。一般来讲,主要是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需申请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的,请及时与省融办科技教育处联系。
(二)前款所说的“技术评价”,请参照《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
(三)此次登记的成果应是2026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有效技术评价的本年度国防科技成果。
三、申报材料
(一)《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及其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由《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成果登记子系统》(2020版本)生成;
(二)技术评价证明(原件)一份(完成登记后返还原单位)。
四、有关事宜
《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成果登记子系统》(2020版本)、《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实施细则》、有关成果鉴定实务、成果登记填写说明及鉴定证书模板等,请在河南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国防科技成果鉴定及登记”中下载,网址为www.yrfw.gov.cn/ jmrh/zcfg/fgxx/。
联系人:丁雷
联系电话:0371619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