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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中期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0文章来源:科技处 浏览次数:

河南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郑州航院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23]5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河南省通用航空技术重点实验室2025年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进行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河南省航空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河南省通用航空技术重点实验室2025年立项的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2.考核对象填报《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及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3.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学校将继续资助;考核不合格,学校将终止项目继续研究,停止拨付后续的资助经费,并收回结余经费。

二、提交材料

请两个重点实验室于2026年10月26日12点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科技处419,电子版发送至jgb@zua.edu.cn邮箱。

联系人:丁雷

联系电话:0371-619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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